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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的古诗全文翻译精选23句

知人知面不知心。 发表于:2024-06-09 点击:62

1、《伤仲永》原文: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3、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在诗(后)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主旨。

4、在金溪有一个名为方仲永的百姓,家中历代以耕田为生。在仲永五岁的时候,还不知道书写工具是什么。有一天,他忽然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仲永的爸爸感到很惊讶,于是从邻居那把纸笔借来,仲永马上写下四句诗,并且还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内容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族的人为主,被全乡的秀才观赏。从这以后,凡是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便可以马上完成,而且文采和寓意都有值得称赞的地方。同县的百姓对这件事都觉的很惊讶,慢慢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爸爸,甚至有人花钱买仲永的诗。仲永爸爸发现这件事情有利可图,于是每天带着仲永到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5、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6、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7、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8、扩展资料:

9、这句话出自王安石的《伤仲永》。句子中的“世”意思是“世世代代”,“隶”意思是“隶属、属于”,“耕”是耕种,在这里代指农业。这样整个句子意思就是“(仲永家)祖祖代代都从事农业”。

10、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11、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12、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13、我听说这件事已经很久了。在明道年间,我跟随父亲回到老家,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让他作首诗,发现他写出来的诗和从前大相径庭。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去了舅舅家,问起他的情况,舅舅回答说:"已经和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聪颖过人,天生的。他的天赋,比很多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是他最后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没有得到相应的教育。他拥有那么好的天赋,只是后天却没有受到正常的教育,尚且变成了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原本天生不聪敏,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还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14、伤仲永译文:

15、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16、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

17、宋·王安石

18、世隶耕翻译成现在汉语是:祖祖代代都从事农业。

19、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20、创作背景: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2、文学赏析: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21、文章的结尾也是在劝诫大家要虚心求学,学无止境。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天才不学尚且沦为平凡人,而我们生来就都是平凡的普通人,没有过人的天赋,如果不努力学习,就会慢慢被超越,最后悔不当初。

22、原文: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2、白话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23、文中的“书具”是指书写用具。“并自为其名”意思是“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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