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中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2、法家思想四大特征是:
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4、反对礼制
5、儒家礼仪仁政,德化孝廉。
6、总的来说,韩非子实则对事不对人,他所斥责的并非五蠹本身,而是五蠹“离法犯禁”的行为,斥退了这五种人,那这些行为自然也就没有了。名为五蠹,实则只有一蠹:所有离法犯禁的人。
7、强调以法治国是法家学说的核心。他们主张一切按法办事,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至上性。在全国要人人知法、守法。要严刑重罚,使人们不敢犯法,以达到令行禁止,信赏必罚。
8、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9、人性好利与以法治民。法家把人性恶推向极端,认为人人唯利是图,本性不可改。因而,不能信任任何人。对待民众的行动,只能用严刑峻法进行镇压,或者用高奖重赏,以利诱导,为我役使。对民众说来,知法、守法是每个人在知行上最高的要求,其他一切知识、文化和道德教育,都是不必要的。
10、其作用体现在法律作用上: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11、2.注重实力,倡导以奖励务农、参战的途径来富国强兵。
12、强调君主专制,鼓吹集中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专制君主手中。
13、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
14、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15、观《五蠹》之文,这是一篇韩非子用来表达态度、申明立场的文章,文中不仅仅是一般人认为的“只提出问题”,还给出了“如何解决问题”的方案。
16、在秦统一过程中,李斯一路出谋划策。他先建议秦王离间各国君臣,又提出先灭韩,以恐他国的吞并顺序,奠定了秦灭六国的大局。
17、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18、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19、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1],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20、思想的四大特征:重视法律、主张君主专制、主张富国强兵、用进化观点解释历史。
21、绝对尊君,强化独裁。法家主张国君必须是至高无上的,臣民都只能是君主进行统治的工具和材料。国君说一不二,他的话就是法。他们还主张采取一切办法加强国君的权力,大权完全集中于一人之手,保证君主绝对地成为国家之“主”,有效地进行专制和独裁。
22、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身为楚人,却以积极的姿态为秦谋取统一,其思想是非常有进步意义的。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后期的他走向了极端化,天下人苦于其严苛刑法,最终他自食其果!
23、4.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观作为其“法治”的理论基础。
24、秦朝统一之后,秦始皇拜李斯为相,李斯更是为了帝国的发展与稳定不遗余力。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实践着他的法家思想。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这时李斯达到了他人生所能达到的最高地位。
25、“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26、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27、法家打天下,儒家守天下。二者合一,就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阳儒阴法。
28、法家认为人性本恶,严刑峻法治理动乱社会。为了君王的利益,应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与人人平等的现代法制社会不同,法家只对下层人民实行酷法。
29、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30、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法家思想中
31、法家是我国古代思想的一个重要学派,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员,法家他提倡依法治国,以法治为核心。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思想对各国建立中央集权提供了理论依据,成为了统治者管理国家的工具。韩非子就是我国古代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
32、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33、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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