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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生取义的事例排比句37句

东方不败的爱情喂了狗 发表于:2024-06-09 点击:69

舍生取义的事例排比句

1、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2、第二段分为三层

3、《富贵不能淫》出自《孟子·滕文公下》

4、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5、《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

6、《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出自《孟子·公孙丑下》

7、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8、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9、中华民族历史中无数仁人志士,尤其是在革命战争年代,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有为部队前进受阻而舍身炸暗堡的董存瑞;有为归避日本鬼子扫荡乡邻,亲身把鬼子带进埋伏圈的王二小;还有为夺取整个战局的胜利,潜伏在燃烧弹底下活活烧死邱少云。还有很多…你们都最时代是可爱的人。

10、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

11、淫,按古语正解,应释为“过分”,即整句为富贵权势不能使自己的言语举止过分、超越常理;另一解为”迷惑“,即整句意思为不受富贵权势所迷惑,明道而行正;如若将”淫“释为”淫色“、”荒淫“,是现代人见文生意,严格讲偏离本意。

12、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13、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14、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15、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16、!对比的运用

17、本文首先提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取义”,这是全章的论点。然后说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都有“欲生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辟”之心,即“羞恶之心”;又从反面来说,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会不顾礼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违背“义”的原则。

18、《鱼我所欲也》论证思路是: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19、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20、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21、《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选自《孟子·告子下》

22、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23、第一段分为四层

24、生命诚可贵,仁義价更高。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古代君子之行也。

25、是一篇论证严密、雄辩有力的说理散文。作者先列举六位经过贫困、挫折的磨炼而终于担当大任的人的事例,证明忧患可以激励人奋发有为,磨难可以促使人有新成就。接着,作者从一个人的发展和一个国家的兴亡两个不同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忧患则生、安乐则亡的道理。最后水到渠成,得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的结论。全文采用列举历史事例和讲道理相结合的写法,逐层推论,使文章紧凑,论证缜密;此外,文章多用排比句和对仗句,即使语气错落有致,又造成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有力地增强了论辩的说服力

26、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27、同样,生亦我所欲,死是我所恶,但当和「義」放在取舍时,明理的人会基于同样道理作出「舍生取义」的决定。

28、孟子三章》出自孟子,文章分别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富贵不能淫》《鱼我所欲也》等,经典文言文。具体可参考人教版八年级上册的语文课本,里面就有明确的叙述。课文分别出自于《孟子·告子下》《孟子·公孙丑下》《孟子·滕文公下》《孟子·告子上

29、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30、第二段总结

舍生取义的事例排比句

31、孟子的论证思路是,即使鱼和熊掌都是美味的食物,但当二者只能选其一时,一般人都会舍弃鱼而取价值更高的熊掌的。

32、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当二者不可兼得时,如何作出取捨?

33、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34、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35、指站在正义、仁义方面,会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帮助;违背道义、仁义,必然陷于孤立。文章通过对"天时"、"地利"、"人和",并将这三者加以比较,层层递进。论证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道理。

36、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37、一、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散文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1.欲:喜爱2.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珍贵的食品.3.兼:同时4.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指的是“苟且偷生”的意思.5.患:祸患,灾难.6.辟:同“避”,躲避.7.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8.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在这里指代办法.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10.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11.非独:不单,不仅.12.勿丧:不丢掉.13.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14.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15.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16.蹴cù:用脚踢.1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18.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翻译成如果.辩,同“辨”,辨别.19.何加:有什么益处.20.奉:侍奉.21.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读"鱼"22.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同“向”,从前.23.已:放弃,停止.24.本心:天性,天良.25.是故:所以26.能:保持27.舍生而取义者也:而,表并列二、问题研究本文的论点是什么?前面已讲过,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内容简析《孟子语录》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编辑本段]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孟子语录》(以下简称《孟》)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孟》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告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文章特点:气势宏大,论证严密,富有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孟》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通过分析《孟》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孟》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从《孟》文的出处看,《孟》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以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朱熹的评语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不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不过,孟子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认为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仁、义、礼、智等善心,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是后来“失其本心”,这样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他的唯心主义性善论的表现.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见《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孟子》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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