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统计学名言
1、“祸莫憯于欲利”一句,“憯”同“惨”。“欲利”,《汉书》及王书无解。《文选》李善注解为“所可憯者,惟欲之与利,为祸之极也”,“欲”与“利”都为名词。许书解为“贪得私利”,“欲”为动词。然而“欲与利”或“贪得私利”又如何便可导致“惨祸”?况且司马迁所说“故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四事,皆为与自身有关,如解为“贪得私利”,司马迁何曾“贪得欲利”?检《古文观止》,解此句为:“须利赎罪,而家贫,最憯也。”参下文“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数语,则知此解近是。“欲”为动词,为需要、等待之意。“祸莫憯于欲利”,即俗语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之意。司马迁本以国士自期,故轻财,“亡室家之业”,而遇祸不能以财自赎,此所谓“最惨”也。《古文观止》于“左右亲近不为一言”句后注曰:“观家贫货赂三句,则知史迁作《货殖》《游侠》二传,非无为也。”极有见地。
2、《古文观止》于篇后总评说:“此书反覆曲折,首尾相续,叙事明白,豪气逼人。其感慨啸歌,大有燕赵烈士之风;忧愁幽思,则又直与《离骚》对垒。文情至此极矣!”“反覆曲折”一语实得其真。观司马迁所说“非敢如此”,又说“抑郁而与谁语”,此段以一言概括,即允诺相救而不能相救。
3、“卫灵公与雍渠同载,孔子适陈;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二句,上句“同载”与下句“见”失对,《汉书》作“卫灵公与雍渠载,孔子适陈;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当以《汉书》为是。
4、今仅据许书分8段札记如下。
5、自“且事本末未易明也”至“北向争死敌者”为第3段。
6、“《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二句,为历代传诵之名句,然版本亦各有异同。“圣贤”,《汉书》作“贤圣”,《史记·太史公自序》亦作“贤圣”,《古文观止》从之。惟《文选》作“圣贤”,王书、许书从之。
7、“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三句,“前辱”、“被戮”与上文“刑余”、“刀锯”、“扫除”、“闒茸”、“囹圄”、“蚕室”、“圜墙”、“尘埃”、“绳墨”、“鞭棰”、“缧绁”、“粪土”诸语,皆代指刑狱。《古文观止》于“虽万被戮”句后注曰:“史迁深以刑余为辱,故通篇不脱一‘辱’字。”只一“辱”字,而有诸多辞语,亦足见司马迁“反覆曲折”之意。
8、此段以一言概括,仍如上段,言受辱当自裁而不自裁,以表文采于后世。
9、“而用流俗人之言”一句,古注不同。《文选》李善注引苏林曰:“《礼记》曰:不从流俗。郑玄曰:流俗,失俗也。”则是以流俗为名词,允诺相救为“俗”,不允为“失俗”。《汉书》颜师古注:“谓随俗人之言,而流移其志。”则是以“流”为动词,“俗”为名词,不允相救为“俗”,允诺为不流俗。二解皆通。“用”字,《汉书》在“而”前,则当属上句,“不相师用”为一句。《文选》在“而”后,如“流俗”解为名词,则“用”解为实词;如“流”解为动词,则“用”当解为虚词,意为“因”。
10、在版本选择方面,王力先生主编《古代汉语》(中华书局1963年第1版。)(以下简称王书),是依照《文选》(五臣注本)而参照《汉书》,凡文字不同之处多从《汉书》,同时给出说明。许嘉璐先生所主编的《古代汉语》,于文章版本不作说明,核校字句,当是出自《文选》(李善注本)。目前“古代汉语”课程多划归大学中文系,以《文选》为底本自属必然,但《汉书》文笔向以雅正著称,范晔称“司马迁、班固……议者咸称二子有良史之才,迁文直而事核,固文赡而事详。”(《后汉书·班固传》)许书未加参照,于体例一面似已不如王力选本。
11、此段叙述得任安来书,自己如何答书,而言语极简。通篇之中,亦不见司马迁之答语,皆是其自陈之言。名为答书,其实皆是自陈,当是古人一种文风。尝读陈寅恪先生所为序,刘文典(叔雅)《庄子补正序》不言刘文典其人如何,而言“寅恪平生不能读先秦之书”,杨树达(遇夫)《论语疏证序》不言杨树达其人如何,而言“寅恪平生颇读中华乙部之作”,殆亦如此。
12、该篇加现代标点统计,约2760余字,于古代书信散文中属超长之作。《汉书》、《文选》、《古文观止》原文均不分段,中华书局标点本分为7段,王书分为6段,许书分为8段。首尾台头、落款均不按书信体例左右对齐。分段与现代标点不属校勘之列,长文分段或多或少均可。惟断句或在某字前,或在某字后,于文义安或不安,古之学者多有考辨,故仍论及之。
13、还是剪切了,不过比较详细,耐心看
14、《左传》鲁桓十年:“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雍渠、景监二人,史无秽迹,“自古而耻之”与“莫不伤气”者,惟因其为宦官,然宦官何罪?
15、“故且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三句,意谓己有所不通,故此言通之。然检“狂惑”一语,源出《鬻子》,谓“知善不行者谓之诳,知恶不改者谓之惑。”则所谓“通其狂惑”者,果是通其不通乎?其以不通为通乎?
16、自“且负下未易居”至“故略陈固陋”为第8段。
17、自“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至“安在其不辱也?”为第5段。
18、“绝甘分少”一句,其意易明,而语法难解。《汉书》颜师古注:“自绝旨甘,而与众人分之,共同其少多也。”既说“自绝旨甘”,何以又“与众人分之”?并且“分少”一语,亦不能解为“共同其少多”。王书解为:“自己不吃甘美的东西,把不多的东西分给大家。”许书解为:“自己不吃甘美的食物,把不多的东西分给大家。”注释基本相同,而由语法皆不可解。如以“绝甘”是指李陵自己,则“分少”仍当是指李陵自己;“绝甘”是“自己不吃甘美的东西(食物)”,则“分少”当是“自己所分独少”,而不是“分给大家”。检《古文观止》,解为:“味之甘者自绝,食之少者分之。”意为在“甘”的情况下可以绝而不取,在“少”的情况下甘愿众人分之,“绝甘分少”一句的语法结构为“甘则绝,少则分”,则可以解释得通。但《古文观止》的解释尚不如《文选》的解释,《文选》李善注引纬书《孝经援神契》曰:“母之于子,绝少分甘。”又引宋均注曰:“少则自绝,甘则分之。”则是以“绝甘分少”为错简,当作“绝少分甘”是。“绝甘分少”意为“甘则绝,少则分”,“绝少分甘”意为“少则绝,甘则分”,固是后者之义为长。
19、“拘于羑里”一句,《汉书》作“拘牖里”,《文选》及《古文观止》作“拘于羑里”。《史记·殷本纪》张守节《正义》:“牖,一作羑,音酉。”而许书作“囚于烟里”,不知所本。按“囚”字,与下文绛侯“囚于请室”雷同,当非原篇,下文“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亦不用“囚”字。“烟”则显系笔误,注释中犹作“羑里”。许书自1992年至2000年业经11次印刷,而仍有此笔误,实属不该。
20、“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二句,“才”,《文选》作“行”,王书据《汉书》改“行”为“才”,并作说明,许书径改而无说明。“负”,王书据王先谦说解释为“恃”,许书注释为“抱,等于说怀有”。“不羁之才”,颜师古注:“言其才质高远,不可羁系也。”《文选》李善注同。王书注释同。许书则解为:“不受约束,如骏马之不可笼络。”又解二句为:“汉代做官,要有从下至上的推荐,及所谓举贤良方正。司马迁自负其才,不由此进身,所以说无乡曲之誉。”但细绎二句,司马迁此处全为谦辞,如果是“自负其才”,又何以会“无乡曲之誉”?“自负其才”,则不是谦辞,与“无乡曲之誉”一句失对。故此处当别有解。检《汉书》颜师古注,“负”不作“恃”、“怀”解,而作“无”解,“负者,亦言无此事也”。则是“少负不羁之才”,为“少无不羁之才”之意,与“长无乡曲之誉”对言。又“不羁之才”解为“不器之才”,亦可通。“不羁”与“不器”均有褒贬二义,《论语》“君子不器”为褒义,俗语所说“不成器”则为贬义。此处司马迁自道“不器”,可谓一语双关。
21、“由能引决”一句,《汉书》作“犹能引决”,王书据《汉书》改“由”作“犹”,许书未改亦不出注。
22、该篇题名,《汉书》虽收录全文,但按史例未有定名,仅称“任安予迁书……迁报之曰”。《文选》据篇首“少卿足下”语,题名《报任少卿书》。《古文观止》题名《报任安书》。任安姓任,名安,字少卿,王书按姓氏的正式称谓,亦题名《报任安书》。许书仍题《报任少卿书》,与《文选》同,则似以许书为长。
23、自“古者富贵而名摩灭”至“难为俗人言也”为第7段。
24、此段以一言概括,为司马迁自述怨曲。
25、“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二句,许书未有书名号,殆为遗漏。
26、自“由此言之”至“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为第6段。
27、“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二句,此为绝笔口吻。观此,知之者以谓李陵有“涉旬月,迫季冬”之厄,不知者直以为是司马迁之绝笔也。大约司马迁虽未垂死,而对垂死之故旧作答书,其心情亦复如彼也。
28、此段既言“每念斯耻”,又言“知善不行”,“知恶不改”,则其大意以一言概括,即虽含耻而不改其善恶之意也。
29、“不测之罪”一句,颜师古注:“不测,谓深也。”许书注释为:“不可预知的罪。指被处腰斩。”王书注释为:“不测,指深。不测之罪,指被处腰斩。”任安后被处以腰斩,但由语言上说,“不测之罪”只是讳言死罪,并非专指腰斩,故此句注释当如颜师古所注。
30、此篇《汉书》称“迁报之曰”,此段中说“阙然久不报”,则知此篇确为司马迁致任安的答书。任安先作的致司马迁书早已不见,其中所言不得而知,此篇中说“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谨此而已。但据此段“今少卿抱不测之罪……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知任安已婴罹死罪,所说“推贤进士为务”,乃是讳言,意在令司马迁救助自己。但任安之所以得罪,实因汉武晚年昏聩,激发戾太子之变,而任安时任北军护军使者,不得已介入其事,此固非一已私情,寻常贪生畏死之可比。如李长之所说:“(任安)他也是征和二年时戾太子之变的牺牲者……他死得更冤……任安其实是一个很有气节的人。”(《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第106页。)而司马迁未能救助任安,恐非如此段自称:“谁为为之?孰令听之?”《汉书》载司马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则是确有机会面陈。而司马迁不肯见武帝,大约是对武帝已经灰心。
司马迁统计学名言
31、此段以一言概括,为受辱当自裁而不自裁。
32、此段以一言概括,司马迁实自比于圣人,而难与俗人言也。
33、司马迁曾自道家世说:“昔在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司马氏世典周史……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自得之意可以想见。故此段以一言概括,上段名自谦而实自负,下段言李陵得罪之事,名为有罪而实无罪。
34、自“太史公牛马走”至“阙然久不报,幸勿为过”为第1段。
35、“罪至罔加”一句,“罔”解为“网”,“网加”意为法网加身,义犹“罪至”。此句《汉书》、《文选》皆无注,《古文观止》注:“同网”,“罔,犹法也”。但“罔”字又有“无”义,《尔雅·释言》:“罔,无也。”故“罔加”亦可解为“无加”,罪而至于无加,义犹上文所说李陵“抱不测之罪”之“不测”。“及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裁”,大抵人在罪而不测之地,引决自裁为犹难也。
36、自“陵未没时”至“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为第4段。
37、《报任安书》始见于《汉书·司马迁传》,其后重要版本为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所编《文选》,至清代吴楚材、吴调侯编《古文观止》亦加收录。三者文字略有不同。《汉书》虽早于《文选》,但因《报任安书》不见于《史记》,而《文选》于篇首有“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一句,不见于《汉书》,故知该篇在《史记》之外别有流传,《文选》所据亦别有传本。
38、“于俗不信”一句,许书作“于欲不信”,当是笔误。
39、“顺与接物”一句,《文选》作“顺”,《汉书》作“慎”。古人择友必慎,《论语》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司马迁于《史记》中有二处引用(《伯夷列传》、《老子列传》),故当以《汉书》为是。王书据《汉书》改为“慎于接物”。
40、此段以一言概括,即宦官本无罪而众人以为有罪。
41、自“仆闻之,修身者智之符也”至“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为第2段。
42、“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三句,此纯为子家语。刘勰尝谓:“诸子者,入道见志之书。”(《文心雕龙·诸子篇》)《史记》最初的书名是《太史公》或《太史公书》,“太史公”犹言“司马子”。故章学诚说:“《太史》百三十篇,自名一子。”(《文史通义·释通》)而刘知几所论尤详:“昔丘明之修传也,以避时难;子长之立记也,藏于名山;班固之成书也,出自家庭;陈寿之为志也,创于私室。然则古来贤俊,立言垂后,何必身居廨宇,迹参僚属,而后成其事乎?是以深识之士,知其若斯,退居清静,杜门不出,成其一家,独断而已。”(《史通·辨职》)子家与史家多有关联,如道家之老子亦出于史官。司马迁居于史官之位而欲以成一家之言,真可谓“史通子”也。(《汉书·司马迁传》:“至王莽时,求封迁后,为史通子。”颜师古注引李奇曰:“史通国,子爵也。”)
43、此段《文选》较《汉书》多出“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一句,“牛马走”为当时习语,故知《文选》当是司马迁原篇。全篇结尾,《文选》又多出“谨再拜”一句,仍是原篇。此为台头落款,疑为《汉书》所删。
44、总括各段,其文意多委婉,言辞自相针对,确如吴楚材、吴调侯所谓“反覆曲折”者。刘勰论书信有言:“扬雄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故书者,舒也。舒布其言,陈之简牍,取象于夬,贵在明决而已。……详总书体,本在尽言,言所以散郁陶,托风采,故宜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文明从容,亦心声之献酬也。”(《文心雕龙·书记篇》)观此篇,司马迁可谓善舒其心声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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