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天是那么的久远,她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她曾经多么的欢快,声音那么的愉悦。现在,它用那深邃的双眸大量着这个世界。
2、春是一个温柔内敛、多情欢唱的女子。它敛藏了一冬的笑靥,在春日暖阳中“噗嗤”的绽放,将冷脸笑成了花面。她有着动人的歌喉,“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于是,雪融时潺潺的水流声,就这样落入你我的耳朵,铺就了一曲生命的乐曲。
3、春之怀古是为了衬今。一方面,追寻、赞美春天曾经有过的生机勃勃;另一方面,伤感环境污染之痛,扣击着读者的心弦,缅怀那消失在湮远年代的春天。
4、今天我们赏析的这篇《春之怀古》,是台湾女散文家张晓风所作的诗性散文。她将对春天的追寻熔铸到诗一样美丽的语言中,从而使整篇文章洋溢着诗性的洒脱,散发着古典的厚重,产生了经久不衰的艺术魅力。不得不感叹:原来,春天是可以用这样的笔触来写就!
5、——《在》
6、我们要一个形象来把自己画给自己看,我们需要一则神话来把我们自己说给自己听:千年不移的真挚深情,阅尽风霜的泰然庄矜,接受一个伤痕便另拓一片苍翠的无限生机,人不知而不愠的怡然自足。
7、残缺之美?
8、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只因为太年轻》
9、鸟儿、蝴蝶、蜜蜂、树、风、老风铃……都有自己的任务。他们在丈量天空,在给花儿点数,在给蕊儿编册。他们宠溺着春天里的一切,记录着春天里的故事。
10、春是一位母亲,在北地里守护着小小的燕巢。春又是一个王师,旌旗一挥,所有的山村水郭、御沟江头就有了色彩。
11、是的。张晓风的《月,阙也》犹如一缕甘泉流,流至心间,心旷神怡。又如迎面吹来的混合了青草味儿的春风,沁人心脾,向读者展示了这残缺之美。真挚传情,娓娓道来------作为基督教徒的张晓风,总能以博大的胸怀,温和而独到的眼光,去解读世界,解读人生。生活的哲理在她的笔下缓缓流淌,丰富的情感在她的稿纸上喷薄,给人以无限的感动。评论家说她,笔如太阳之热,如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缨终敲冰。《月,阙也》更是如此。
12、生命的红酒永远榨自破碎的葡萄,生命的甜汁永远来自压干的蔗茎。——《初绽的诗篇》
13、她笔下的春天不是南方细腻的小桥流水,也不是北方的春景壮阔,而是作者心灵酿造的一副艺术图画。它是清冽秀气的泉水,是古朴豪气的牧歌,是心灵与生命间的吟唱。作者用其非凡的才情运化文字,叠出春天层层的意象,将自然美和人格美交融在一起。
14、《月,阙也》以残月为话题,并以其为线索,向人们展示了残缺事物的动人美丽,阐述了“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满”的人生哲理,意味深长,真挚深情。赞美残缺的文章不少,但如张晓风般写如此动情,如此富于韵味,并不多见。那么其奥妙何在?
15、残缺之美。
16、文章结构缜密精巧。以“春天必然曾经诗这样的”“春天必然会是这样的”为线索贯穿全文。结尾“穿越烟囱与烟囱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是全文文眼。
17、谁知今日的一个擦身而过,不是明日的一个天涯。——《缘豆儿》
18、张晓风用女性细腻的视角,浓郁的古典文化底蕴,诗一般的节奏与韵律,优雅清新的文风,和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对春天的爱意,铸就了那个悠久的春天。这刚健中不失柔美、豪气中犹存雅韵的迷人气息让读者深陷其中。
19、春是一个敏感娇弱、不讲道理的女子。她娇滴滴,轻易就可以被鲁莽的雷惹哭;她不服输,百花园里浓妆淡抹、争奇斗艳;她满腹才思,吟诵着无人能懂的诗句。“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20、文章中通过想象联结,采用拟人、博喻、排比、对偶、反复等手法,将感情层层推进。张晓风散文的艺术魅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她那新鲜活脱的诗性文字。她曾说过“我是非常喜欢用一点新鲜的手法作为文字修辞的办法,刺激一般人的联想力”。
21、我无可避免的想到战争,想到人类最不可抵御的一种悲剧。我们这一代人像菌类植物一般,生活在战争的阴影里,我们的童年便在拥塞的火车上和颠簸的海船里度过。而你,我能给你怎样的一个时代?我们既不能回到诗一般的十九世纪,也不能隐向神话般的阿尔卑斯山,我们注定生活在这苦难的年代、以及苦难的中国。孩子,每思及此,我就对你抱歉,人类的愚蠢和卑劣把自己陷在悲惨的命运里。而令,在这充满核子恐怖的地球上,我们有什么给新生的婴儿?不是金锁片,不是香摈酒,而是每人平均相当一百万吨TNT的核子威力。孩子,当你用完全信任的眼光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你是否看得见那些残忍的武器正悬在你小小的摇篮上?以及你父母亲的大床上?――张晓风《初雪》2坐在树根上,惊看枕月衾云的众枝柯,忽然,一滴水,棒喝似地打到头上。那枝柯间也有汉武帝所喜欢的承露盘吗?真的,我问我自己,为什么要来看神木呢?对生计而言,神木当然不及番石榴,又不及稻子麦子。我们要稻子,要麦子,要番石榴,可是,令我们惊讶的是我们的确也想要一棵或很多棵神木。我们要一个形象来把我们自己画给自己看,我们需要一则神话来把我们自己说给自己听:千年不移的真挚深情,阅尽风霜的泰然庄矜……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张晓风《在》3现在,太阳升上来,雾渐渐散去,原野上一片渥绿,看起来绵软软地,让我觉得即使我不小心,从这山上摔了下去,也不会擦伤一块皮的,顶多被弹两下,沾上一袜子洗不掉的绿罢了。还有那条绕着山脚的小河,也泛出绿色,那是另外一种绿,明晃晃的,像是搀了油似的,至于山,仍是绿色,却是一堆浓郁郁的黛绿,让人觉得,无论从哪里下手,都不能拔开一道缝儿的,让人觉得,即使刨开它两层下来,它的绿仍然不会减色的。此外,我的纱窗也是绿的,极浅极浅的绿,被太阳一照,当真就像古美人的纱裙一样飘缈了。你们想,我在这样一个染满了绿意的早晨和你们写信,我的心里又焉能不充溢着生气勃勃的绿呢?――张晓风《绿色的书简》4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张晓风《春之怀古》5那时候,在南京,刚刚开始记得一些零碎的事,画面里常吵出现一片美丽的郊野,我悄悄地从大人身边走开,独自坐在草地上,梧桐叶子开始簌簌地落着,簌簌地落着,把许多神秘的美感一起落进我的心里来了。我忽然迷乱起来,小小的心灵简直不能承受这种兴奋。我就那样迷乱地捡起一片落叶。叶子是黄褐色的,弯曲的,像一只载着梦小船,而且在船舷上又长期着两粒美丽的梧桐子。每起一阵风我就在落叶的雨中穿梭,拾起一地的梧桐子。必有一两颗我所未拾起的梧桐子在那草地上发了芽吧?二十年了,我似乎又能听到遥远的西风,以及风里簌簌的落叶。我仍能看见那些载着梦的船,航行在草原里,航行在一粒种子的希望里。――张晓风《秋天秋天》6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栽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张晓风《我喜欢》7花的美在于它的无中生有,在于它的穷通变化。有时,一夜之间,花拆了,有时,半个上午,花胖了,花的美不全在色、香,在于那份不可思议。我喜欢慎重其事地坐着昙花开放,其实昙花并不是太好看的一种花,它的美在于它的仙人掌的身世的给人的沙漠联想,以及它猝然而逝所带给人的悼念,但昙花的拆放却是一种扎实的美,像一则爱情故事,美在过程,而不在结局。有一种月黄色的大昙花,叫“一夜皇后”的,每颤开一分,便震出卟然一声,像绣花绷子拉紧后绣针刺入的声音,所有细致的蕊丝,顿时也就跟着一震,那景象常令人不敢久视――看久了不由得要相信花精花魄的说法。――张晓风《花拆》
22、古往今来,人们追求花好月圆,渴望完美无缺,从而忽略了身边许多略带“瑕疵”的美,甚至对它熟视无睹,尽管它确实令人心动。
23、张晓风经典散文衣履篇――人生于世,相知有几?而衣履相亲,亦凉薄世界中之一聚散也――⒈、羊毛围巾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00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⒉.背袋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我说:“是啊!”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咦,你是学画的吧?”我坚决地摇摇头。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它是我所有使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而又消失。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护照、公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薰鸡、鸭肫或者阿斯匹林。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背上袋子,两手都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肩头,一种甜蜜的牵绊。夜深时,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片,像一个江湖艺人在把玩陈旧的行头,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明晨,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⒊.穿风衣的日子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在台湾的叫法――风衣。每次穿上风衣、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⒋.旅行鞋那双鞋是麂皮的,黄铜色,看起来有着美好的质感,下面是软平的胶底,足有两公分厚。鞋子的样子极笨,秃头,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想起“一辈子”,心里不免怆然惊,但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来,一辈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半生又是什么意思?七十年是什么?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什么?每次穿那鞋,我都忍不住问自己,一辈子是什么,我拼命思索,但我依然不知道一辈子是什么。已经四年了,那鞋秃笨厚实如昔,我不免有些恐惧,会不会,有一天,我已老去,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而它,却依然完好?事实上,我穿那鞋,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它是一双旅行鞋,我每穿上它,便意味着有一段好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的是海边的湿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⒌.牛仔长裙牛仔布,是当然该用来作牛仔裤的。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牛仔布,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美丽的,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牛仔大衣也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深蓝的,直拖到地,我喜欢得要命。旅途中,我一口气把它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身上。真是有点疯狂。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⒍项链温柔之必要肯定之必要那句话是痖弦说的。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就是你呀!”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我将它录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⒎红绒背心那件红绒背心是我怀孕的时候穿的,下缘极宽,穿起来像一口钟。那原是一件旧衣,别人送给我的,一色极纯的玫瑰红,大口袋上镶着一条古典的花边。其他的孕妇装我全送人了,只留下这一件舍不得,挂在贮藏室里,它总是牵动着一些什么.,藏伏着一些什么。怀孕的日子的那些不快不知为什么,想起来都模糊了,那些疼痛和磨难竟然怎么想都记不真切,真奇怪,生育竟是生产的人和被生的人都说不清楚过程的一件事。而那样惊天动地的过程,那种参天地之化育的神秘经验,此刻几乎等于完全不存在了,仿佛星辰,我虽知道它在亿万年前成形,却完全不能重复那分记忆,你只见日升月恒,万象回环,你只觉无限敬畏。世上的事原来是可以在浑沌噩然中成其为美好的。而那件红绒背心悬在那里,柔软鲜艳,那样真实,让你想起自己怀孕时期像一块璞石含容一块玉的旧事。那时,曾有两脉心跳,交响于一副胸膛之内――而胸膛,在火色迸发的红绒背心之内。对我而言,它不是一件衣服,而是孩子的“创世纪”,我每怔望着它,就重温小胎儿的腹中来不及地膨胀时的力感。那时候,作为一个孕妇,怀着的竟是一个急速增大的银河系。真的,那时候,所有的孕妇是宇宙,有万种庄严。而孩子大了,而那里自顾自地玩着他的集邮册或彩色笔。一年复一年,寒来暑往,我拣衣服的时候,总看见那像见证人似的红绒悬在那里,然后,我习惯地转眼去看孩子,我感到寂寥和甜蜜。
24、从行文上看文章运用了大量古老的神话传说,大大丰富了文章的内容,增强了文章的神秘感。并通过这些神奇的传说,去阐明“天地也有其缺陷”这一道理。如她引用的中国西南部一少数民族的神话------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男神造天而女神造地。可是女神们太勤快了,造的地太大而无法与地合起来。他们只好把地折叠起来,形成高山低谷,才能把天地虚合起来。这样一个神话,虽不属于妙趣横生、引人入胜之类,却别开生面,令人颇感新奇。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之类的故事我们听得多了,却没有想过天地的诞生也可以如此解释。这就引起了读者的无限兴趣。又如在文章引用的另一则神话里,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天空也斜了,因而“地陷东南”,便有了浩浩森森向东流去的长江黄河,也因“天倾西北”,群星便向某一方向灼灼然。如此朴实、传神的神话,如此耐人寻味的解释,营造了一种古朴、悠远的意境,意味深长,令人神往。
25、这就是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这就是作者心灵深处追寻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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