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
1、法家思想是先秦学术流派的一种思想,其内涵集中概括为“法术势”并行的理念。法家思想曾指导嬴政建立秦朝,后在汉武帝时期与儒学等融合,逐渐形成一套“外儒内法”的理论。
2、自春秋至战国之时,“法”愈加被社会所需要。法家一派更是在理论上说明法之重要性。
3、如果秦始皇因为统一六国而被称为“千古一帝”的话,李斯被称为“千古一相”也毫无愧色。
4、三.重本抑末:弱民政策的核心。
5、法家强调君主应该运用“法”、“术”、“势”三者的运作来控制臣下,并实行配套的国家政策管治方针,以强兵富国成达战国君主霸业为中心要则。
6、法家的“无为”
7、“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一个国家一旦“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必能“大治”。这是法家的最高理想。因为只要事事尊法,人民自然会守本分。
8、法家认为,所谓“明君”应制定律法以治国,制定完毕则公布与众,使人民皆遵守之。而明君的各项举措设施,也需以法律为规矩准绳。只要有此规矩准绳,哪怕君王才能平庸,也足以治国。
9、“法”的重要性
10、一.以法治取代礼制。
11、法家认为:作为君主只要找对人适宜的位置,让其各展其才,就能够无为而治。只要不失治国纲领,恰当地安排臣下,考察言行,赏罚可信,臣子亦自然会尽心竭力。
12、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13、秦始皇对他基本是言听计从。就君臣际遇和取得的成就来说,可算得国史第一。
14、法家的“术”
15、法家认为,法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那么就算是像尧帝那样贤明的君主,都无法治国。
16、二.赏罚:君主“一民”的权木之柄。
17、法家所讲之术,乃君主驾驭臣下之技巧。法家讲正名实,是为了“审核形名”,形名是指言论和职事。当臣子发表言论时,君主可根据他所言给予相应官职,专就他所在的工作岗位要求他的功效。
18、李斯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为了维护封建帝制、迎合秦始皇的专权想法、维护统治。
19、李斯是法家的代表人物,算得上是一个大政治家,但很多时候,他的作为又跟最无耻的政客差不多。李斯的才学、手腕,都是历史上第一流的,他的没有好下场,也在历史上有其特别的代表性他是当时最有名的政治哲学家荀子的高徒,也算是在当代大师那里拿到了政治哲学博士学位,但最后却败于一个宦官之手。作为一个外国人,不远千里,来到秦国,他奋斗达到了人生所能达到的最高地位。
20、唯有如此才能达富国强兵之道,过度遵守旧规不正视因时制的变法重要性,只会让组织逐步走向苍老,最终消失。
21、例如秦孝公时期商鞅行耕战策略,这流派盛行于春秋战国时代,为秦国与秦朝最为采用。
22、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
23、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24、法家认为:国家社会与组织制度应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政治制度与组织结构也必要跟着发生变化调整,在当时法家将此过程称为‘变法’。
25、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并且,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蜕变,他写《督责书》,很大的原因是为“阿二世意,欲求容”,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
26、主张以法治国,以法强国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
27、李斯是法家代表人物之一,主要思想是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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