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核心是什么意思
1、3“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2、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3、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4、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5、"法、术、势"是韩非政治思想体系的核心部分。韩非的法律思想体系实际上是"以君为主,法术势相辅相成"。因此,在他的思想中大多带有浓厚的实用主义,功利色彩的权术阐释。
6、4“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7、韩非子出身韩国宗室,约公元前280年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当时六国战乱纷飞,为了躲避战乱,韩非一家只好逃到了驻马店的一个村落中。作为王族子弟的韩非从小立志要干一番大事业,振兴家族,富强韩国,因此,小小年纪就单独一人周游列国,一路上努力的学习各家的思想。
8、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9、一是,人性论。即,法家所持的人性本恶观点,认为人都是利己的动物,一切之行动都从自身利益出发,趋利避害。二是,历史发展观。即,法家认为人类历史是永恒向前进步的,法律也要随时势的变化而改变。
10、简述法家治国思想的理论基础是:
11、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12、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13、法家是中国历史上主张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它以富国强兵为根本目标。在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14、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15、法家思想主张:
16、该书在先秦诸子中具有独特的风格,思想犀利,文字峭刻,逻辑严密,善用寓言,其寓言经整理之后又辑为各种寓言集,如《内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等即是。
17、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18、韩非主张的法治其实是一种人治,其所提出的法、势、术只是人治社会中利用各种手段治理国家的典型特征。然而,细究中国古代的治国之术,无非是礼治、德治为外衣,以法治为实质,韩非的法治精髓毫无例外地被封建各王朝应用于治国之实践。
19、全书由五十五篇独立的论文集辑而成,里面的典故大都出自韩非,除个别文章外,篇名均表示该文主旨。其学说的核心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主张极端的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主要是利害关系而仁爱教化辅之,强调以法治国,以利用人,对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
20、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21、1反对礼制
22、韩非(约公元前280~233年),战国时期韩国人,为韩国公子,与李斯同学于荀子,喜好刑名法术之学,为法家学派代表人物。著有《韩非子》一书,该书是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共二十卷。
23、法家将人性与富国强兵结合了起来。以法律为核心,使人们自觉地耕、战、告奸,凡耕种有劳,作战有功,揭发犯罪的,都能封赏进爵。无论个人出身,只要守法、努力,就能得到自己所渴望的财富和地位,而这个过程中,国家也会强大起来,并发生质的改变。
24、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25、2法律的作用
26、因此,韩非的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传统法治和文化影响甚深,对于韩非的法治思想应该是辩证看待,这也是坚持唯物史观的成熟表现。
27、5“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28、重视法律的作用
29、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30、《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什么意思
31、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
32、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33、法家思想注重法律,提倡依法治国,反对儒家思想的礼。法家思想认为,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政治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法家提倡土地私有,按劳分配。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这是不先进的,不公平的。
34、韩非又称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门师兄。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35、法家重视法律的作用,提倡明确物的所有权,大家鼓励人们除暴安良,立战功,从而使一些不法分子微思极恐,促进社会的发展。
36、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37、相对于儒家思想的突出强调相关政治价值、政治理想的理想主义而言,法家思想则更倾向于关注如何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将政治正义贯彻落实。因此,韩非的政治思想带有明显的现实主义风格。
38、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批判吸收了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基础上,将法家的治国思想融会成了以"法、术、势"为基本核心的系统思想体系。他的治国思想体系是建立在深刻的哲学基础上的,论证了其治国理念的现实可能性。
39、反对礼制
40、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41、韩非有轻微口吃,但却是文笔流畅的优秀作家。韩非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韩非子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但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
42、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43、韩非子,法家代表人物。学说主要是重法治,治乱世,主张用严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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