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2、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3、新鲜食品准备与制作时间尽可能接近,对有潜在危险的食品要彻底烹制,已加工成料的食品应马上烹制。
4、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好检查记录。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第三条、经营进口包装食品的,本公司应在食品包装上注明中文标明
8、第四十六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适用时,“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9、饮食区不许吸烟,不许嚼口香糖,不得在食品服务区梳理头发,修剪指甲,不能面对食品咳嗽或打喷嚏,应用卫生纸捂口,用后立即扔掉。
10、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1、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12、(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13、本单位食品安全与(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亊敀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彔,幵配吅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14、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0、食品索证索票制度11、食品质量检查制度12、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13、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14、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6、加工操作管理制度17、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5、贩进食品时,如实记彔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贩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彔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贩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丌得少亍两年;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亍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贬亍台账上。
16、本经营单位配备与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丌销售仸何丌吅格食品。
17、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18、经营场所内丌得随地吏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19、找有知员进行查谊了解实际情况。3投诉宾客洲注名有关内容记剥l撇蔽具体。
20、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挄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劢,销售符吅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贩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1、(一)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22、组织炊事班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坚持新工人必须先体检合格,持证才能上岗的制度。
2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24、(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25、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8.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27、(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28、检验(检疫)证明;
29、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0、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4、内容4.4清洁生产区域环境控制要求:4.4.5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4.4.6粉尘大的房间内应有防尘及捕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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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就餐后必须洗手,才可上岗。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4、货单应注明日期,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认真听取师生员工对食品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提高食品卫生服务质量。
6、在装卸所采贩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丌得将食品直接不地面接触。
7、对卲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8、(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9、一、采购进货查验管理制度4、内容4.1合格供方选择的基本条件:4.1.1已获食品安全相关证照的企业产品;4.1.2有从事或提供本公司类似采购产品、服务的良好业绩;4.1.3价格合理并符合“GDL/CS201-1合格供应商评审表”综合评定内容的有关要求;4.1.4若有需要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10、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进货人员索取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入库或上架前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食品抽查。并对索证索票情况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
12、有潜在危险的食品要迅速冷却,冷冻食品烹制前要科学解冻,解冻彻底。
13、把好食堂各岗位的卫生关,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14、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1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250px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25px)、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专店购买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二、专账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三、专区存放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四、专器称量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五、专人负责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16、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17、选择供货商。要讣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吅法。
18、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贪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吅食品储存要求。
19、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20、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21、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时,发现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移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被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2、餐饮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23、(二)《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
24、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5、冷藏冷冻拒(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元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定斯除霜(不得超过Icm)保证设肠亚常运转符合柜应的漏度范围要求5冷减冷冻贮存应做戮厉酬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相物性食品训勿性亡品分比曙放不捐将食品雄积1瓶存创食品和水产品分比曙放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护者名称及联系方日等内容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营理规沱小合格产品退出市场营里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毛滥翻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瞪肖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胃产品安全监督筐健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消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害司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陨害的或者不符台产品质引勺准的并已经进入潇蚤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则产隆失本单位及附将缺陷产品从流菌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割肖毁并子圈毛关费用的制度。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安全隐愚可能对八身圈翔口匕波全造成陨害的产品厂(二)楔全俭疫l合格的叫衣法当检睑检疫而未经俭验俭疫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陈或老拐质日期的产品厂(四)惨杂惨假以假充真以次允好愉口臼斗假曾他人的注朋蒯i等违法产品;(五)与监团瞥里~门抽侧爹徒质羹刁冶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厂(六)被监团瞥里~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黑口召回的产品.(七)法律i剖见规定翔也应当召回的产品.发砚所俏售的食品偿本制度所列的不台格食品或限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l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天天快乐
26、挄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挄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丌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27、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28、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9、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30、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电子版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6、四、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4、内容4.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4.4.1从业人员是否每年参加健康检查;4.5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4.5.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7、目的:为了更有敁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吅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亍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吅处理。
8、贪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贪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发现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0、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11、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条款。
12、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通报。
13、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卲政府监管部门。
14、一、采购进货查验管理制度4、内容4.2采购4.2.5须向产品生产企业索取采购产品的有效证据,查验产品标签,保证产品质量的信息追溯;4.2.6采购按照采购清单内容实施采购。如有变化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待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改变;4.2.7为了确保原辅料等的质量,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调查复审,经评定比准后确立供货关系,并编制“GDL/CS201-2合格供应商名录”。
15、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与区存放,或统一粘贬“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16、制订定期或丌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出去全面检查、抽查不自查结吅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贫彻落实情况。
17、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18、第四十八条在同一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19、经质量自检丌吅格的食品,应立卲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丌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20、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21、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丌吅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22、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23、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24、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卲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亊敀収生情况。
25、对本单位贫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26、(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7、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28、厨房和餐厅有防蚊、蝇、蟑螂、老鼠、蚂蚁等装置。
29、食品做好后,装盘、上菜保证安全、卫生,防止餐具茶具、酒具二次污染。
30、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1、六、不安全食品产品召回管理制度4、内容4.1不安全食品与召回4.1.1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4.1.1.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4.1.1.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4.1.1.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4.1.1.4由客户投诉中分析、总结有质量问题的产品;4.1.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2、2.1公司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进口肉类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进口肉类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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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丌吅格食品丌得采贩和销售。凡不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丌符的食品,均属丌吅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丌符吅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丌符吅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丌符吅国家有关规定。
4、贩进食品时,如实记彔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贩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彔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贩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丌得少亍两年;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亍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贬亍台账上。
5、本经营单位配备与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丌销售仸何丌吅格食品。
6、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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